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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]初来乍到
本帖最后由 CDL 于 2014-1-12 14:55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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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初诊很重要,在病理或其他重要报告未出来之前,切不可催促医生开始治疗——这教训是指"过早治疗",当时的情况是:病理报告于2013年4月3日傍晚才到手,因众人催促并托关系人要求放疗科医生尽快治疗,在不确定病理的情况下,4月3日当天就开始同步放化疗,化疗采用的是PF方案(顺铂+替加氟),而非后来在消化内科使用的顺铂+依托泊苷。/ B/ e1 M d+ D) \+ |. p
: ?$ H3 z9 a6 g! ^2、一般情况下,应以专业医生的意见为准,医生不建议做的事尽量不要去尝试——我爸生命最后的这284天里基本上接受的都是专科医院医生的治疗,但先后有两次是在医生基本不建议的情况下家属要求去做的治疗:第一次是我爸因全身多发骨转移于2013年8月13日至8月26日行姑息放疗(DT30GY/10F)出院后,因坐骨不适于2013年9月6日至9月12日所做的坐骨放疗(DT20GY/5F),结果几乎无效,还(可能)带来了大小便困难的副作用。而最后一次,也是最致命的一次,在(可能)全身多发转移且身体极度孱弱的情况下,于2013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勉强做了一次小剂量全身化疗(卡铂水针+依托泊苷),结果在化疗后的第3天便一命呜呼了~相当于给了爸爸一剂“蒙汗药”——我无意冒犯任何人,但我觉得在这以上两次治疗中,医生应该负比较大的责任,毕竟如果确是不可以做的治疗,就算家属再怎么要求,也不应该拿病患的身体甚至生命做冒险的尝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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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想当孝子,只想尽孝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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